哪些人是「雇员」
1.
雇员是 :
(a)
香港公司雇用的人士,包括
全职或兼职;
居港或非居港;以及
在本港或在本港以外地区提供服务的人士。
(b)
由海外总公司或附属公司调派或借调至香港公司的雇员,包括
在本港或本港以外地区提供服务的人士。
(c)
根据《税务条例》第 9 A 条所述的「有关个人」
即以名下服务公司的名义签订服务合约,提供类似受雇性质的个人服务。
有关《税务条例》第 9 A 条的资料,详情请参阅 《税务条例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 25 号
2.
作为雇主,你亦须申报下列人士的薪酬 / 入息
(a)
公司董事
(b)
收取长俸人士